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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须知 | 浙江工业大学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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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7 15:0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工业大学


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各位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们,
欢迎你来到浙江工业大学学习!
我们终于要见面啦!

以下是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做好准备,
相约工大开启学习新生活吧~


1.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8年9月16日一天
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早到也不迟到。

报到前须完成《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学习并完成在线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校报到注册的,必须由本人凭有关证明材料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
具体地址: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及MBA专业的新生。

报到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
具体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
录取在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


3.报到时需随带相关材料
1.有关证件和证书
每位新生须携带:①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硕士研究生新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新生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
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可以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时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户口迁移证不准涂改。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在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新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一律不办理户籍迁移。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入学报到时未申报户口迁移的新生,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再办理。

3.党(团)组织关系
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
浙江省内考生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考入学院党委全称,具体如下: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浙江省外(除安徽省)考生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往党组织栏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院党委”。入学时请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

安徽省考生:目前浙江、安徽两省作为试点单位已实现两省间跨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全流程线上审批。安徽省考生的党员组织关系,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具体接收学院党委名称参照上文浙江省内考生。

特别注意:转出党组织在系统提交上传业务数据交换区后,会生成唯一查询码,请考生记录好查询码,在报到时向所在学院党委报告查询码,以便查收;为保证组织关系的顺利接转,请在网上转接的同时也按省外考生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入学时交至所在学院党委。

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介绍信抬头请写“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团组织档案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思想汇报等)随研究生人事档案转至所在学院。

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新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4.照片
本人最近半身脱帽正面一寸照五张(同一底片)。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
2018级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免修条件为:参加CET-6考试,取得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入学以后根据学院相关通知,凭原始成绩单申请免修。

6.日常用品
日常用品自备。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床上用品销售点,供新生选择购买。学生也可自行采购。

7.缴费
需缴纳费用见附件2缴费须知。


4.宿舍安排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
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定向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5.奖助政策
我校完善了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与配套措施,确保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与收费政策实施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配套政策,评选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2个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按照国家每年下拨名额进行评选和奖励,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15000元,第二、三年为1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8000元,第二、三年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4.新生奖学金:用于一次性奖励当年度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通推免生)等,普通推免生的新生奖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
5.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人。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7.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学校鼓励、支持、指导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通过助教、助研、助管而获得的酬金。
8.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6.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办理在入学报到前,相对更方便、快捷。到款时间快,一般当年即可到款,还款方便。浙江省生源的新生可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其他省份生源的新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行政部门(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7.绿色通道
浙江工业大学新生报到绿色通道,是针对我校录取新生中家庭困难学生而设立的。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凭家庭困难证明材料(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助学贷款到款后缴费,不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缴清学费。

办理对象为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8.新生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等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


9.其他
特别提醒:关于新生报到当天班车接站事宜及其他有关事项,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微信号:zjutgrs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8320119
0571-88320255 (奖助政策咨询电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朝晖校区东教科南楼205室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学习、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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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公众微信号:zjutgrs
2. 向公众号后台发送身份证号,可查询个人学号。
3. 点击底部菜单【研学服务】—【我的二维码】,或对话框输入“学术道德”关键字。
4. 点击推送的消息进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5. 阅读学习完毕后,点击最下方“我已阅读学习完毕,开始测验”。
6. 选择正确的选项答案,进行提交。
7. 只有全部答对方可生成个人二维码。
8. 新生入学报道前,必须完成学术道德测试生成个人二维码,报到时,由工作人员扫描该二维码,方可进行现场报到。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良好的学术道德,规范基本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监督并惩处各类学术失范行为,保持我校优良的学术研究氛围和学习风气,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工业大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以及在读期间存在学术失范行为的已离校研究生。

第二章  基本学术规范要求
第三条  学术规范是保障学术研究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一系列规则、制度和行为准则的总称,包括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以及学科专业共同遵守的科学研究、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评价等诸多方面的规范。研究生在各项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遵守学术规范的最基本要求,包括:
(一)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引证他人研究成果须实事求是。
(二)严格遵守相关专业领域的基本写作、引文和注释规范。
(三)承担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著作发表的相应责任。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贡献的大小,确定成果完成单位和作者(或专利发明人、成果完成人)的署名顺序;合作成果发表时应征得合作者的同意。
(四)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范使用实验器材和原料。
(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六)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规范。
第四条 研究生不得发生有违学术规范的行为,包括:
(一)编造或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引用资料及调查结果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将他人作品或工作的全部或部分据为己有,引用他人著述而不加以注明等抄袭、剽窃行为。
(三)由他人代写或代替他人撰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编造学术经历,向研究资助人谎报研究结果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发表论文时未如实署名,或未征得合作者同意私自发表、转让研究生期间取得的成果或者导师的其他成果。
(五)采取伪造或涂改等手段制作推荐信、鉴定意见、评阅意见、成绩单等有关个人学术情况的证明材料;采用不正当手段干预并影响学业成绩与各种奖励的评定,干预论文评阅或答辩等。
(六)违反实验操作规定,故意损坏实验器材或原料,或私自将危险性实验用品带出实验室等违反实验安全的行为。
(七)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将保密事项对外泄露。
(八)其他偏离学术规范要求的行为。

第三章  对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处理
第五条  研究生如发生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并视情节、后果及本人态度,可依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规则与违纪处分办法》(浙工大研[2007]5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05]54号)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四章  调查机构与程序
第六条  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对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举报或投诉,研究生院院务会决定是否正式开展调查。
第七条  对决定正式展开调查的举报或投诉,由研究生院委托相关学院或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相关学院根据需要组织不少于3人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术失范行为的调查。工作小组成员可以变更,也可邀请校外专家参与。但与举报或投诉有关联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得参与工作小组。
第八条  工作小组调查完毕应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相关学院或学术分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提出初步的书面处理建议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会议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做出正式处理决定。
第九条  调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复议并将结论通知当事人。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或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条  所有相关参与人员有责任对调查资料进行保密,以保证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名誉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鉴于科学研究是有风险的探索性活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非恶意的错误和对数据、方法、概念的误解或误用,不应列入学术道德问题的范畴。任何人不得对他人恶意诬告、中伤诽谤。校长会议或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投诉属于此类情形的,相关学院应对投诉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散布不实指控,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可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二条  各学院或学术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情况制定相应的详细规定,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筹)负责解释。



附件2
2018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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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费与代管费(大学生综合保险相关简介和缴纳方式见附件3)

1. 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博士、定向单位非杭州博士:第一学年总额为10240元。收费明细:学费100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180元(60元/年;财政补贴180元/年);住宿费请入住时自行向公寓管理部门缴纳。

定向单位杭州地区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总额为10060元,收费明细:学费100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外)
二年学制,第一学年总额为9780元。收费明细:学费8000元,预收住宿费16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120元(60元/年;财政补贴180元/年);

二年半和三年学制,第一学年总额为9840元。收费明细:学费8000元,预收住宿费16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180元(60元/年;财政补贴180元/年);

四年期兼职辅导员,第一学年总额为300元。收费明细: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240元(60元/年;财政补贴180元/年);

3. 全日制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学年总额为11840元。收费明细:学费10000元,预收住宿费16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预收城镇医疗保险费180元(60元/年;财政补贴180元/年);

4.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以外),学费一般为2.5万元;
2)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125100),学费为8.5万元;
3)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125200),学费为4.5万元;
4)法律(法学)专业硕士(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035102),学费为3.6万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学费+预收费用+新生入学体检费,具体收费明细、收费方式请咨询各学院。

二、缴费须知
(一)缴费时间
2018年8月20日至9月14日期间
(二)缴费方式
新生缴费实行省财政厅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指定由中国工商银行收取。已随录取通知书寄出了工行的浙工大联名卡,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到当地附近工行柜台办理开通手续(否则无法使用)!为方便同学们缴费,学校提供以下缴费方式:

1. 支付宝缴费(适用于全部学生)
(1)二维码方式
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扫描上述二维码 ——教育缴费——学费,学校一栏选择“浙江工业大学(学费)”,身份证号或学号一栏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一栏请输入“学生姓名”,点击查询——勾选缴费项目——点击“缴费”,根据支付宝支付流程完成后续付款。

(2)生活号方式
登陆手机支付宝客户端搜索浙江工业大学——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缴费大厅——进入缴费大厅——教育缴费——学费,学校一栏选择“浙江工业大学(学费)”,身份证号或学号一栏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一栏请输入“学生姓名”,点击查询——勾选缴费项目——点击“缴费”,根据支付宝支付流程完成后续付款。

(3)网页方式
登陆支付宝网站
(https://www.alipay.com/)——进入【应用中心】或底部【生活好助手】——选择【教育缴费】——点击【高校缴费】——城市一栏选择“杭州”,学校一栏选择“浙江工业大学(学费)”,身份证号或学号一栏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一栏请输入“学生姓名”,点击查询——勾选缴费项目——点击“缴费”,根据支付宝支付流程完成后续付款。

目前有些银行对支付宝快捷支付有交易额的限制(日交易额最高5000元),建议各位同学分几日将资金从银行卡转入支付宝,保证支付宝余额大于缴费金额,再通过支付宝余额进行缴费。支付宝客服电话:0571—95188

注意:为避免重复支付,若在支付宝缴费支付后提示“处理中”等信息,请先确认支付结果(最好等到次日)后再确定是否发起再次支付。

2. 通过个人网银缴费(适用于开通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银全国所有用户)

登陆(http://www.icbc.com.cn/icbc/)工商银行主页,(请务必仔细核对网址)进入“个人网上银行”页面,登录后选择“e缴费”,【切换城市】选“浙江杭州”, 然后选择教育医疗—学杂费,搜索浙江工业大学, 选中“浙江工业大学学杂费”-“立即缴费”, 学号一栏输入"身份证号(字母大写)",会显示应缴费用总额,再按提示操作。

3. 工行柜台缴费(适用浙江省内学生)。
学生凭身份证号(字母大写)到浙江省内任何一家工商银行柜台交费。交费时请到柜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现金收费凭条”。(银行人员操作步骤:输入8621交易码,选业务编号12010015杭州学费,选子业务编号12020711浙江工业大学,再输入“身份证号(字母大写)”,应收总额可以修改。咨询电话:0571-85304851工商银行

4. 银行卡代扣代缴方式(适用于全部学生)
学生(家长)只需要将学杂费足额存入工商银行的“浙工大灵通卡”中,学校将会在2018年9月15日前进行扣款。

交费后请同学妥善保管好缴费凭单,方便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时备查。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随录取通知书寄上了工行的浙工大联名卡,还可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各类补贴、奖学金的发放,请同学们及时到附近网点办理开通手续,学生可将部分生活费提前存入卡中,减少现金携带量,校园内装有多台ATM机方便存取。

2、为简化报到手续,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特别提示:除学校提供的交费方式和账号外,请学生务必不要将款项汇入其他任何账号。

3、大学生医保说明(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杭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说明)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7]64号)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杭政办[2017]6号),在杭高等院校大学生可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即大学生医保)。

缴费标准:240元/每生每年,其中财政补贴180元,学生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

缴费办法:预收大学生医保费180元(60元/年)(二年制为300元),不缴费的同学无法参加大学生医保。

门诊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待遇:
(1)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2)大学生医保不设住院最高限额,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
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就诊时必须使用杭州市民卡及证历本,请于入学后自行申领杭州市民卡。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杭州市民卡APP,如有疑问可电询96225市民卡官方热线。






附件3
大学生综合保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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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综合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是对大学生医保的补充(大学生医保详见学校缴费须知),对学生住院、符合大学生医保的剩余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偿,提高住院补偿水平,显著减轻学生住院医疗负担。另外大学生综合保险增加了意外伤害、疾病身故、重大疾病补助等保险责任,弥补了大学生医保的空白。学生可在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基础上,投保此险。               
               
1. 缴费标准
经学校统一招标,确定学生每人每年50元,按学制年一次性缴清。学制年2年的收费100元,学制年3年的收费150元,学制年4年的收费200元,以此类推。

2. 保险方案
3. 保险生效日期
首批缴费学生本保险统一生效日期为2018年9月1日零时。

4. 缴费方式
到校后收费。

咨询电话:
13073641083(刘)     
13957196698(吴)
0571-87132630





附件4
2018年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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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制(全日制)





2018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制(非全日制)




2018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制(全日制)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研招办
编辑︱郁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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